一、优先用血政策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优先用血。
(一)人群范围
目前,成都市优先用血的范围包括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的父母、同胞兄弟姐妹。
(二)优先用血量
成都本地献血者,献血者本人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优先献血量三倍的临床用血;献血之日起三年后,可优先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累计献血量八百毫升以上者,终身无限量优先临床用血。献血者亲属不超过献血者累计献血总量。
其他省市的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可优先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
二、“优先用血”小程序使用流程
(一)登录方式
献血者通过微信搜索“成都市血液中心”小程序,然后依次点击页面底部中间的“服务”版块,在“个人服务”部分点击“优先用血”,进行申请。首次登录小程序,需要核验献血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后8位)。核验通过后,需再次点击“服务”“个人服务”“优先用血”,进行优先用血申请界面。
(二)申请步骤
情况一:献血者只在成都本地23个区(市)县献过血:
①进入小程序后,点击页面右下角红色“申请”。
②进入“用血关系”板块,选择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点击“下一步”。
③进入“用血信息”版块,填写需用血的血型、就诊医院、住院科室、住院号,以及拟申请的血液类型和血液量等信息,点击“提交申请”,等待系统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后,血液配发时间,由医院输血科与血液中心血液储供科联系确定。
情况二:献血者在成都23个区(市)县以外地区,或部队血站献过血:
①进入小程序后,点击页面中“异地献血信息”。
②进入“添加异地献血信息”版块,在“献血证1”上按要求填写献血编码、发证单位,并上传相应的电子无偿献血证照片,或纸质献血证照片(需含献血者姓名、献血时间、献血量及献血条码)。如有多次其他省市的献血记录,可点击“+添加其他异地献血信息”,逐条上传献血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
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增加异地献血在成都的优先用血权益。然后参照“情况一”的流程,进行优先用血申请。
三、温馨提示
(一)填写须知
①身份证信息。均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如患者年龄较小未办理身份证,可上传户口簿(含患者身份证号内页)、《出生医学证明》或社保卡照片等。
②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非献血者本人用血,需提交献血者与用血者的《亲属关系承诺书》或其他有效的关系证明。亲属关系绑定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亲属关系承诺书》需按小程序提供的模板,填写空白处后上传。方式一:打印后由献血者手写空白处并手写签名;方式二:对照模板全部手写后,再拍照上传。申请人签名须献血人手签。
其他有效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社区关系证明(提交的资料应能有效证明双方关系)。
③异地献血证材料提供。方式一,电子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在支付宝或微信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核验身份后,即可登录。在“献血记录”部分点击“电子无偿献血证”,即可查找下载电子献血证照片。如献血者提出电子献血证小程序未找到个人的献血记录或记录不全,请献血者联系献血地血站解决。方式二,纸质献血证照片:献血者将包括献血者姓名、献血时间、献血量及献血条码的多张照片,拍照后上传。
(二)审核时间
每日17:00前收到的优先用血、添加亲属等申请,当日完成小程序审核;异地献血信息申请,因需核实献血情况和优先用血权益,审核时间会有所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