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邀请:我院拟对房屋日常零星维修及改造施工单位进行比选,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根据我院比选文件要求报名并参加比选。
二、比选须知: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若有虚假,由报价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房屋日常零星维修及改造施工单位比选项目。
2、工程地点: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
3、工程内容:按比选人要求完成房屋正常使用所需的经常性、持续性的小修养护和零星综合维修工作。包括报价、购置材料、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直至可使用及维保期内免费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4、合同签订期限:2年。
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执行固定单价合同。
6、付款方式:按医院的相关规定,凡属于监审室应审计后付款的维修工程,由监审室出具的审计通知书付款;不需要送审的项目,由总务部审核后凭总务部签署的审核意见付款。付款一律采用银行转账。
7、质保时间:施工项目工程质保期为1年(防水施工5年),时间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8、其他:本工程的中选人为总承包人,不得转包。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财务亏损且具有同等规模、同类型业绩。
五、报名方式:
1、时间:2016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2、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5号四川省肿瘤医院行政楼202
3、联系人:贺老师
4、电话:028-8542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