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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处(院感办)】四川省肿瘤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调研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来源:   点击:

我院针对“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调研,现通知如下:

我院针对“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调研,请有意向的公司于61017:30之前将调研资料(公司介绍、服务介绍、方案介绍(请供应商结合项目建设经验和项目案例提供针对性方案)、报价单、产品技术参数、近3年的类似项目案例等)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ywb@scszlyy.org.cn。(邮件主题:四川省肿瘤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初步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在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在保险期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2

保险范围包括四川省肿瘤医院本部及天府院区;

3

医疗责任及法律费用单次责任限额不低于20万(扣除免赔额后);

4

医疗责任及法律费用年度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200万;

5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丧葬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费用)、医疗欠费、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相关的鉴定费、诉讼费、鉴定人员出庭费、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等),保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6

合同生效前3年内发生的纠纷,在合同期内患方向被保险人主张赔偿的(即使在合同期后被保险人才予以赔偿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7

在保险期间,保险人应配备工作人员负责被保险人的理赔、全程参与医疗纠纷调解等工作;

8

医疗责任单次赔付1000元以上的,单次基准免赔额不高于5%

9

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赔偿请求后,在三十日内核定保险责任,并进行赔偿。对于2万元以内赔偿金额,设有快速理赔通道,在七日内核定保险责任,并进行赔偿;

10

提供续保优惠;

11

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请严格按照我院要求准备内容,供应商授权代表应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选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标比选。

现场调研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28-85420251 李老师

 

总值班语音热线人工咨询(工作日:12:00-14:00,17:30-次日8:00在线;周末节假日:24小时在线):63066886    急诊电话:85420110  (24小时)

咨询电话:85420305 (工作时间)医患沟通电话:028-854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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