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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发布日期:2003-12-3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社保机构要为每一个参保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具体办法是:
    对于在职职工,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帐户,然后再从单位缴费中划一部分到个人帐户中,每月划入的具体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不满50岁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划入额=本人月工资×0.02%×本人实足周岁。
    满50岁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划入额=本人月工资×0.035%×本人实足周岁。
    市级单位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划入金额=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实足周岁。
    省直单位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划入金额=本人月退休金×2%+本人月退休金×0.035%×本人实足年龄(本人实足周岁按每季度首月1日前已满足周岁计算。)
    个人帐户中的金额,用于本人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看病时,个人帐户无余额的,由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节余归已,可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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