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了解ADR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ADR,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避免同样药品,同样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保护更多人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建立了ADR报告制度,并颁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作为四川省首批ADR监测网点医院,我院非常重视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制定了ADR管理办法,成立了医院ADR监测小组。组长:张虹 副院长;成员:张荣荣 医教处处长、李雅娟 药剂科主任、陈海蒂 护理部主任、蒋刚 药剂科副主任。各临床科室也安排了兼职ADR监测员共17人。这就更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对ADR的正确认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监护水平,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同时提醒被通报品种的生产企业加强其生产品种的追踪监测,不断深入研究,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药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