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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药品不良反应

发布日期:2004-01-0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1、对ADR认识的几个误区

* 经过严格审批的药品在质量检查合格、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不需要进行ADR监测。

* ADR就是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

* 发生ADR是个体差异,与医疗行为无关。

2、ADR定义: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3、理解ADR定义的几个要素

*药品质量合格;用药方法、用药剂量正确;

*把药物作为整体评价:

*与用药目的无关:

*对人体造成不良结果。

4、ADR发生的原因

*药物方面的原因:药物的作用、药物的杂质、药物剂型

*机体方面的原因: 种族差异、性别、 年龄、 血型、 病理状态、营养状态、个体差异

*给药方法的影响:用药途径 、药物相互作用、用药持续时间、减药或停药

5、预防、避免或减少ADR的几点措施:

*了解病人入药过敏史

*严格掌握适应症

*对特殊病人力求个体化给药

*安全范围窄的药物应开展血药浓度监测

*减少合并用药

*注意病人临床化验指征的变化

*应用新药时更需慎重

*一旦出现ADR立即停药,以免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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